问题 |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
释义 | 一、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核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核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核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核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核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核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二、住建部关于公积金异地贷款规定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一定要提前咨询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前咨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你有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二)了解相关政策 了解一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也是很必要的,不然你可能会因为缺乏必要的知识,使得在办理的过程中遇见重重阻碍,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落入陷阱。 (三)注意资金安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时候,你的所在地与你要购买房子的地方不在同一处,这就可能会造成信息沟通的不及时,这时就要尤其注意资金的安全,因为你可能没法立马得知你支付放款给对方时,对方是否真的是售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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