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办人带上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到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交费,手续办完后请申办人速通知家人带上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派出所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将此表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即可. 异地办理条件? 一、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本省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就学、居住; 2、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 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