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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被质押后是否不能进行转让
释义
    股权质押后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有特定的条件,因为股权转让后质权人就会无法行使质权。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但如果质权人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也应将转让所得先清偿债务。
    一、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有《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质押合同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有哪些
    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
    三、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是什么呀?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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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7: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