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按合同付款怎么办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合同中有付款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及时付款,如果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对方当事人仍不付款,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非违约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时合同即告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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