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不到期退房不算违约的情况 |
释义 | 租房不到期退房有以下情况的不算违约: 1.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2.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3.不可抗力,如地震火山洪水的,造成房屋出问题的,双方免责解约。 5.房屋全部或者部分遭受毁损,这里指的当然不是租客的原因造成的毁损,例如楼板开裂,或者楼下改造造成房屋损坏,租客可以要求免责解约。 一、租房乙方单方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出现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权利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比如,租房期限未到期,房东提前不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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