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要是把户口本迁出来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办理户口本分(拆)户需要的条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结婚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条件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湖北省户口登记应当如何进行 湖北省户口登记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哪些 在符合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等证件 (二)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同址分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三)关于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应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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