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市内搬迁员工不去有赔偿没有 |
释义 | 公司搬迁太远去不了有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本市范围内搬迁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 2、如果是超出本市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本市范围内搬迁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如果是超出本市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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