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生活区道路被占用该向谁举报 1、生活区道路被占用可以向居委会和物业反映。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可以要求居委会和物业让占路方出具其建筑的合法有效批文,如果没有就可以起诉当事人非法占用公共用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二、非法占用公共用地如何处罚 非法占用公共用地的处罚方式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罚款; 5、行政处分; 6、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