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刑法307条虚假诉讼两高司法解释 |
释义 | 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 一、起诉公司的地点分为以下4种情况: 1、个人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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