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标的五个时间期限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标底。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设备的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投标单位名称。这个很容易理解,就是投标时候所涉及的投标企业,招投标法律规定,参与投标活动的法人不应少于三个。 投标报价。这是整个投标活动的重中之重,投标报价的质量可以说直接决定中标的概率,当然这也是投标一览表的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了保证招标方的权益,避免意外情况或者招标违规情况,投标方需要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但是这个金额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缴纳比例和方式,这些都要具体说明。 定标也即授予合同,是采购机构决定中标人的行为。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要进行的工作有:决定中标人,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向中标人发现授标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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