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施工许可证过期后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 |
释义 |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开工,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未开工且未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将被废止。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中止后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恢复施工前,中止一年以上的工程需核验施工许可证。 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延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拓展延伸 施工许可证竣工日期过期,如何申请延期? 当施工许可证的竣工日期过期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申请延期。首先,详细了解施工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其次,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延期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说明为何需要延期,并提供合理的时间延长预期完成日期。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并遵守相关部门的决定。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与当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或律师进行进一步咨询。 结语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应开工,如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三个月,最多延期两次。若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施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此外,若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工程恢复施工前,需要再次向发证机关报告或核验施工许可证。在申请延期时,请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延期手续。具体操作还需遵循当地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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