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中后期想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离婚,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 1、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人感情不和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两人感情不合想离婚的话有以下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2、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我和先生感情不和想离婚? 双方感情不和,可以离婚,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起诉次数、哪一方提出离婚无关。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不用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怎么办 1、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如果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如果诉讼离婚的,可以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认为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一方因为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官主持调解无效时,对于具备法定离婚理由的,由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准予离婚。理由包括: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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