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失踪,父母是否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 |
释义 |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父母双方可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负担全部抚养费,但若直接抚养方无法满足子女需求且影响其健康成长,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1、一方下落不明的还要给抚养费的。但该父母无其他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扶养义务,且抚养包括教育、生活、精神等方面,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失踪,父母是否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 - 失踪配偶对子女抚养费的影响 离婚后,如果一个配偶失踪,父母是否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考量。根据一般法律原则,父母仍然有责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即使一个配偶失踪。法律强调保护子女的福利和利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经济支持。父母的责任不会因为一个配偶的失踪而消失。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无法找到失踪的配偶或者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法院可以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子女抚养费金额。总之,无论配偶是否失踪,父母都应尽力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确保他们的正常成长和发展。 结语 离婚后,若一方失踪,父母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的责任,除非该方无其他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扶养义务,包括教育、生活、精神等方面。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可折抵抚养费。无论配偶是否失踪,父母应尽力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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