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继子女如何解除关系,继子女继父母关系解除 |
释义 |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姻亲关系,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未成立拟制血亲,仅为姻亲关系,那么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解除。 如果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成立拟制血亲,那么拟制血亲关系不能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如何去断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的方式有因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导致关系终止。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允许解除,这是为了维护继父母的利益。 继父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1)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2)除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只要继父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其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扶养关系 如果要判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扶养关系,首先要根据继父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与接受扶养的事实来进行判断。而主要表现是:扶养人对被扶养人尽到了一定的扶养义务。而如果生母与继父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的,但并没有受继父的抚养教育,同时没有对继父尽到一定的赡养义务时,此类继父与继子女关系为纯粹的姻亲关系,因而不形成扶养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哪些规定 (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 (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 (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 未成年时,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已成年时,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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