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能否解除?
释义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可以解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可以因一方的死亡或者再婚夫妻离婚而终止,并不是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
    一、继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二、脱离家庭关系法律程序怎么办理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换句话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只有在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
    三、直系的亲属是否包括外公外婆
    直系亲属包括外公外婆。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需要注意的是,亲属并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事实上,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