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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解雇是否合法?
释义
    怀孕女职工在孕期请假遭解聘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此外,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还应补缴社会保险或支付相应赔偿费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
    法律分析
    一、孕期请假遭解聘是否合法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孕期请假遭受用人单位解聘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妇女可以请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孕妇被辞退如何向公司索赔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补缴社会保险或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
    结语
    合理维护孕期女职工权益至关重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孕期解雇女职工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要求双倍经济补偿。此外,单位解雇孕妇还需支付产假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底线,也是社会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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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