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定期评估、申请解除、审查和决定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被强制医疗者,不再危险时提出解除意见。被强制医疗者及其近亲属可申请解除,法院审查是否附有诊断评估报告。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决定解除或继续强制医疗。决定书将送达相关方。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进行监督。 法律分析 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有哪些 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 ①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 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 ①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 ②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 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的处理方式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1个月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可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②被强制医疗的人仍具有人身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检察院。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书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七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评估,如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应及时提出解除意见,经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进行监督。以上是对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概括。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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