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出资任务(是指股东应按期足额交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另一种是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是指股东不得滥用职务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