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人不是罪犯,法院根本不可能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要求公安局抓人的。但是对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会有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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