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对方的损失首先由你的交强险赔偿,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为2000元;若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那超出部分由你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如果你没有商业险或者损失金额超过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你本人自己承担。 二、如果是你的全责,而商业险又没买车损险,那么你自己的车辆损失将全部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