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般 增值税 销售额是指不含税的销售额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是价外税。 2、因此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起征点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 3、社会上所称的销售额是含税的但从会计税收角度所称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