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体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派出所直接受理,所长审批,分局审核: 1.购房入户 2.投靠配偶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 4.投靠子女落户(父母离婚投子女的需分局审批) 5.复退军人恢复户口办理三县一市城镇落户 6.我市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7.原籍在我市,在外市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注意:市局社区警务支队审核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8.居民抱(收)养子女落户(持本市收养登记证的) 9.普通高中等院校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落户(择业期二年) 10.未在国(境)外取得定居资格的出国人员,回国在我市恢复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