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女方能否强行干涉男方探望孩子?
释义
    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解决方法如下:协商解决、调解解决、法院申请执行、沟通协商、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不会对孩子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4、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5、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能否限制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在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单方面限制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父母都享有与子女保持亲子关系的权利,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重大威胁,否则女方无权强行干涉男方的探望权。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护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亲子关系,并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如果女方确实有合理的担忧,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请求,并提供证据。最终的决定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因此,离婚后,男方有权利与孩子保持亲子关系,女方不能单方面限制这一权利。
    结语
    离婚后,女方不能单方面限制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父母都享有与子女保持亲子关系的权利。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护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亲子关系,并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如果女方确实有合理的担忧,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请求,并提供证据。最终的决定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因此,离婚后,男方有权利与孩子保持亲子关系,女方不能单方面限制这一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1: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