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泄露信息了怎么办? |
释义 | 该文段强调了个人信息泄露所带来的后果及其对个人财产和隐私安全的潜在威胁。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和隐私安全,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更换受影响的账号,并注意五个方面,包括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这个人多么可靠;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网上购物需要注意:首先, 法律分析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最重要的是不要使用已经被泄露的账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敏感操作。正确的做法是尽快更换受影响的账号,确保个人财产和隐私安全。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 个人信息泄露后遭受网络暴力或人身威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线索。 2.向相关部门报案。 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 4.委托律师维权。 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二、怎么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当注意或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您认为这个人多么可靠。 2.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如通过安装防火墙等方式,阻止入侵者远程访问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使用复杂密码,提高黑客破解密码难度。不用电脑时,一定要关机。 3.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丢掉含有私人信息的文件前,先清理个人隐私。 4.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 5.网上购物需要注意:首先,在输入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之前确认网站是否安全。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是什么 1.垃圾短信源源不断; 2.骚扰电话接二连三; 3.垃圾邮件铺天盖地; 4.冒名办卡透支欠款; 5.案件事故从天而降; 6.不法公司前来诈骗; 7.冒充公安要求转账; 8.坑蒙拐骗乘虚而入; 9.账户钱款不翼而飞; 10.个人名誉无端受。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且应当确保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处理。 结语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如果个人信息泄露,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最重要的是不要使用已经被泄露的账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敏感操作。正确的做法是尽快更换受影响的账号,确保个人财产和隐私安全。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应该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如果遭受网络暴力或人身威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收集证据线索;2.向相关部门报案;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4.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当注意或做好以下五个方面: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您认为这个人多么可靠。2.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如通过安装防火墙等方式,阻止入侵者远程访问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使用复杂密码,提高黑客破解密码难度。不用电脑时,一定要关机。3.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丢掉含有私人信息的文件前,先清理个人隐私。4.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5.网上购物需要注意:首先,在输入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之前确认网站是否安全。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可能是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公司前来诈骗、冒充公安要求转账、坑蒙拐骗乘虚而入、账户钱款不翼而飞、个人名誉无端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与国防交通密切相关的信息设施、设备和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活动,适用本法。 国家对信息动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