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为何不提供发票? |
释义 | 卖家不给发票违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发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商家拒开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包括未开具发票、未按规定领购、印制防伪专用品等行为,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处罚。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应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购物,并注意停车规定和索要停车收费票据。 法律分析 一、卖家不给发票合法吗 卖家不给发票不合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知。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税务机关道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回;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应当开具答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节日期间商场超市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集中,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购物。停放车辆要注意标牌,知晓标准。机动车应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的正规停车场,看清收费标准;有的小区规定,进出居住区第一小时内免费停车,第二小时起开始计收停车费;停车缴费后注意保留停车计时单,索要停车收费票据。此外不要到无资质的停车场停放车辆。 结语 卖家不给发票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发票等购货凭证,而卖家必须提供。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采取其他推托方式,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对拒开发票的商家进行相应处罚。税务机关有权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此,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理性消费,要求合法的发票,避免盲目消费和不合法的行为。同时,停车时要注意选择合法的停车场,并保留停车计时单和收费票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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