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轴辐协议反垄断法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市场呈现出更多元的发展模式,部分经济行为混合了横向与纵向垄断行为,出现了较多的轴辐式垄断协议,使得原本区分垄断行为的“两分法”已经无法界定新出现的垄断行为。对于该问题的研究近年来才进入大众视野,学术界并未有较为成熟的界定。而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使用,网络平台中也出现了轴辐式的垄断行为,其特殊性使得该行为容易逃脱反垄断法的制裁,我国经济市场的秩序面临着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4: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