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冲突怎么解决 |
释义 | 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即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的,可以通过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注册不当法律程序撤销已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可以通过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撤销专利或者宣布专利无效法律程序取消专利权。 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如果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先于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期,在该外观设计专利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之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商标法》,及时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处理。 一、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二、侵犯商标权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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