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案后,办案单位若认定证据已固定,可决定返还手机;如查明手机与案件无关,三日内退还;法院审结时若手机属作案工具,依法没收;否则可联系主办人退还手机。 法律分析 结案后,如办案单位认为已经查清楚,证据已经固定,可以决定返还手机。如查明扣押的手机与案件无关,则三日之内予以退还。如果是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审结时,该手机属于作案工具,则予以依法没收,如果不存在这个情况,则可以联系主办人予以退还手机。 拓展延伸 手机失踪:结案后的去向之谜 在案件结案后,手机的去向成为一个谜团。根据调查,手机可能有以下几种去向。首先,手机可能被扣押作为证据,以进一步调查案件。其次,手机可能被归还给原所有人或其合法代表。这种情况下,手机可能被用于个人使用或者进一步处理。此外,手机也可能被销毁或者转售给他人。这种情况下,手机的数据可能会被清除或者被新主人继续使用。最后,手机也可能被移交给相关机构,如法院、警察局或者其他执法机构。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调查或者用于其他法律程序。总之,案件结案后,手机的去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结语 手机失踪:结案后的去向之谜 案件结案后,手机的去向成为一个谜团。根据调查,手机可能被扣押作为证据,进一步调查案件;也可能被归还给原所有人或其合法代表,用于个人使用或进一步处理;还有可能被销毁或转售给他人,数据可能被清除或被新主人继续使用;最后,手机也可能被移交给相关机构,用于进一步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总之,手机的去向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