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公共行政环境决定、限制与制约公共行政。 2. 公共行政必须适应公共行政环境。 3. 公共行政环境的发展变化必然导致公共行政的发展变化。 4. 公共行政对公共行政环境也有反作用。 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对公共行政环境有不同的分类方法,这里将公共行政环境分为一般公共行政环境和具体公共行政环境。行政环境是行政系统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的总和。这些条件有物质的、精神的;有有形的、无形的;有自然界的、社会界的。 就整体而言,行政环境是行政系统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九条 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