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1、如果房东和租客在租房合同上签字,并约定定金,押金或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定金也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租赁合同不成立、未生效,那么租房定金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一、定金与违约金的的不同点 定金与违约金的的不同点是生效要件不同,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是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二、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存款随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合同的消除而消除; 2、定金的设立是实用的。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只有当事人约定定金,没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无法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实际向对方交付定金,才能成立定金; 3、预付定金。合同成立后,不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作用。因此,定金是预付的; 4、定金有双重担保。同时担保双方的债权。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没收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效? 没收定金的合同暂时还未生效。由于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才成立的,所以在收取定金后,合同的内容是真实合法的,并且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才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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