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概念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人的概念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概念就是合伙公司的代表人,相当于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可见,法人是机构,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除了合伙公司,其他的公司在注册之后也需要有法人代表。 一、有限合伙公司注册需要多少个人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需要二个人以上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法人黑名单影响家人吗 公司法人黑名单不影响家人,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 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这些禁止不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人。 三、独立法人实体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独立法人实体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以下五点: 1、具有独立企业名称; 2、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 4、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 5、独立法人实体依法对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独立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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