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无房户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第一种情况是家庭户,需要家庭成员在户籍所在地名下都没有住房; 第二种情况是个人户,只要你个人在户籍所在地名下没有住房即可。具体到省市还会有其他标准。 1以办公室、招待所、旅社、仓库、营业性场所作宿舍的; 2住临时搭盖的简易房的; 3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在他处寄居或租住私房的; 4因法院判决应限期迁出现住房屋而又无房搬迁的; 5属于落实房屋政策需要搬迁而又无房搬离的。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主要条 款在第三章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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