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拆迁款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但是每个地方可能不同的规定,可以多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这两个问题。以免重复缴税或者漏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定搬迁收入的土地增值税征免时,需要确定两个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