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很多农村人进城了,户口也迁进了城里,于是就出现了农村有房无户的情形。户口迁出后,原则上是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也无法再进行改扩建,只能对房屋进行必要的加固和修缮,而房屋自然倒塌之后,宅基地就收归村里了。所以,遇到拆迁的时候,这类房屋拆迁也只能享受到拆迁补偿,无法获得农村村民才有资格享受到的安置补偿,一般来说是按照房屋建造成本价结合成新来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