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是否有权分得娘家的拆迁款? |
释义 | 女儿能分娘家的房子吗?女儿有继承权,男女平等。除非遗嘱中排除女儿继承权,否则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女儿死后,父母可以继承女儿财产。如果女儿已婚,父母、子女、配偶均可继承,但父母有特殊情况可要求适当多分。 法律分析 女儿能分娘家的房子吗? 女儿能分娘家的房子。女儿对于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不能因为是女性就排除在外。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列明女儿可以继承遗产,此时要按遗嘱处理房产。 女儿生病死了娘家人能分女儿的家产吗? 女儿死后父母可以继承女儿的财产。女儿如果是单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儿如果已婚,首先应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然后由女儿的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但父母如果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其他严重情况,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拓展延伸 娘家拆迁款的分配权:女儿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在娘家拆迁款的分配中享有法定继承权利。根据该法,女儿作为直系血亲的继承人之一,有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娘家的财产,包括拆迁款。女儿在娘家拆迁款的分配中,应当与其他继承人平等地分享。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来确定。建议女儿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法律解释,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女儿能分娘家的房子。女儿对于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不能因为是女性就排除在外。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列明女儿可以继承遗产,此时要按遗嘱处理房产。女儿死后父母可以继承女儿的财产。女儿如果是单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儿如果已婚,首先应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然后由女儿的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但父母如果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其他严重情况,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娘家拆迁有女儿的份吗拆迁时父亲把名字写到养子名下,两个女儿还能分吗 娘家拆迁女儿是否有份的确定方式:一般需先考虑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中,女儿是否是产权人之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女儿。如果女儿的身份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则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8194;#8194;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一十四条#8194;#8194;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第一百一十七条#8194;#819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已经登记,娘家拆迁款,女儿还能拿到吗? 看情况:其一、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其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儿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假如已经登记,娘家拆迁款,女儿还能拿到吗? 看情况:其一、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其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儿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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