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的主要程序为 |
释义 |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 2.分立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这里很关键的是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达成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的协议,这个协议使债务承担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一、公司分立要多久? 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公司分立是有流程的,这个流程是要挺久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存续分立的,需要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应当从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把所有的流程都走完后,公司才算分立完成,因而时间是不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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