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事故认定书带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证明事故责任的程序已经完成,事故双方只需要携带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等)就可以领取。因为双方的身份资料在出认定书前已经登记过,领取认定书时只要确认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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