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在续展期内受法律保护,在续展期内商标的保护期限并未到期,所以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即使是在宽展期内,如果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的,在此期间商标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此时商标专用权连续存在,如果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