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右侧超车刮蹭责任的划分标准: 1、超车人一般负全责。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打开左转向灯,换远、近光灯或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当前车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降低速度,向右让路; 2、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后车应超过前车左侧。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