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传染病患者不得探视。 2.新冠疫情期间,普通住院科室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 3.如特殊情况必须探视时,应由病区主任或护长批准,并通知住院大楼的体温监测人员按要求进行放行。 4.探视人员如实填写《进入医院人员核心信息登记表》,签名确诊,此登记表由科室存档,至少保存 14 天。对无流行病学史、健康状况良好,且体温正常的探视人员方可准予探视。 5.探视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进行探视,且每次探视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6.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执行手卫生,保持病房的整洁与安静,不在非吸烟区内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