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那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