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开办家政公司的,政府没有补贴。家政服务组织的运作模式既不同于纯粹的中介型家政服务组织,又不同于全面管理的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是中介型家政服务组织和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两种模式的综合运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