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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六个月,孩子的抚养权有何法律规定?
释义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子女的意愿应被尊重;抚养费的数额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并可根据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双方父母离婚六个月孩子怎么判?
    一般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六个月离婚怎么判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此消除。对于双方父母离婚六个月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母方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父方可以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需支付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由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也可以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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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