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安置房如何分割合法 |
释义 |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对无产权证的安置房进行分割:一般不得分割房屋所有权,只能协议分割使用权。且若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的,若协议不成的,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若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离婚财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应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割:先判断涉及财产的性质,若为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进行分割,若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离婚是否也可以分割有产权证的房产吗 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可以就使用权进行分割房屋,但不可以分割房屋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三、退伍费50万离婚后财产 退伍费50万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若该退伍费系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则应当按照个人财产认定,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退伍费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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