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的开发流程与商品房的开发基本相同,其流程如下:第一阶段设立开发公司承担安置房的建设。第二阶段安置房申请立项,撰写可研报告。第三阶段对安置房进行规划设计。第四阶段安置房规划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第五阶段对制定补偿政策。第六阶段对安置房进行开工、建设、验收。第七阶段分配安置房。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选址定点;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图审查;施工报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安置房的房屋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