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写法: 1、标题部分,需要写上放弃遗产承诺书; 2、可以写上申明人的性别、姓名、出生的具体日期、身份证的号码; 3、可以写明被继承人跟声明人的关系,拥有继承权的遗产等; 4、写上全部继承人的情况,本人自愿放弃遗产继承,落款进行签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放弃财产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是否要父母到场 1、父母健在,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权的放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原则上由继承人本人放弃; (3)放弃继承权不得附加条件; (4)不得部分放弃; (5)放弃继承是要式行为,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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