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章程能规定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吗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的召开方式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二、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有哪些
    所谓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是指公司章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
    3、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4、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是现行《公司法》特别明确的地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