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主要包括扣押、留置、拍卖和自卫等。这些方法只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是指当受侵害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及时救济时,可以采取的一些非法律手段。这些方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过必要程度,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常见的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1、扣押:是指将对方财产暂时扣留,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不能违反财产权人的权益。 2、留置:是指将对方的物品暂时保管或占用,直到其履行债务或给出赔偿为止。同样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不能侵犯财产权人的权益。 3、拍卖:是指将对方扣押或留置的物品公开拍卖,以弥补受侵害者的损失。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4、自卫:是指在受到他人威胁或实施侵害时进行必要的自我防卫。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不能超过必要程度。 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法律救济、司法救济、仲裁救济以及行政司法救济这四种。民事权利救济的分类为,可以分为公力救济以及自力救济两种,其中自力救济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 综上所述,民法学上的救济,即指民事权利主体利益受到侵害、损失或彼此权利出现冲突,为了弥补民事权利主体所遭受的利益损失,平复彼此冲突的权利,而采取的补救等相关措施,“民事救济”的本质就是“对民事权利的弥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