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对方一直不报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则由对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应得到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等;受害人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分析 一般是全责方的,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另一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拓展延伸 应对对方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且对方一直不报保险的情况:法律救济与索赔途径 应对对方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且对方一直不报保险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与索赔途径。首先,您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促使其履行保险责任。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您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在对方不报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此外,您还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对方的违法行为,要求其依法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建议,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结语 应对对方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且对方一直不报保险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与索赔途径。首先,通过协商促使其履行保险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依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举报对方违法行为,要求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也是一种途径。处理过程中,请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上为一般建议,具体操作应根据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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