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企业社保开户需要哪些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企业社保开户流程和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相关内容。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开户申请;申请提交后,需等待七个工作日,单位凭借《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在指定地点领取社保卡。2019年成都社保最高档是100%。个人将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成都企业社保开户流程的说明: 1. 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开户申请; 2. 申请提交后,需等待七个工作日,单位凭借《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在指定地点领取社保卡。 二、成都社保最高档是多少 成都社保最高档是100%。 成都社保缴纳的档次是针对个人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就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而言,通过单位交社保也就是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分档次,不过根据缴费基数的不同,每月实际缴纳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个人将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三、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四、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社保开户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要步骤。在成都地区,社保开户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准备材料: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证件,以及职工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材料。 2. 申报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申报用工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 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4. 缴费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将社会保险费交由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代为缴纳,也可以自行前往社保部门缴费。 5. 注意事项:在社保开户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虚构、篡改或隐瞒事实;缴费基数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故意提高或降低缴费基数;缴费方式应当与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总之,社保开户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结语 成都企业社保开户流程包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和等待七个工作日领取社保卡。成都社保最高档是100%,个人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4%和医疗保险2%,不同档次有不同的缴费基数和比例。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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